2018國家發明專利申請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專利權是不能自動取得的,就是對于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發明或實用新型,也必須履行專利法所規定的專利申請手續,向國家專利局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經過法定的審批程序,最后審定是否授予專利權。

操作方法
- 01
不同申請人提出相同申請,如何處理?
不同申請人就同樣的專利先后分別提出申請的,按下述方式處理。
在先申請尚未授權,而這兩份申請符合授予專利權的其他條件的,根據《專利法》第九條的規定,專利權應授予在先申請的人。在先申請授權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向在后申請的申請人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指出該在后申請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該在后申請被視為撤回;經申請人陳述意見之后仍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將駁回在后申請。
不同申請人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同一日分別提出申請,并且這兩份申請符合授予專利權的其他條件的,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通知申請人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兩份申請均被視為撤回;協商不成,或者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后仍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對兩份申請均予以駁回。 - 02
一件設計不得申請兩項專利,為何99120607.X與99230261.7屬于同一申請人提出的兩個專利申請?
這兩個申請其中一個已經授權,另一個尚待授權。就一般審查程序而言,實用新型專利一般一年左右授權,發明專利則會晚一些。您提到的這種情況,可能屬于國家知識產權局規定的一種特殊情況,即在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中發現一項發明專利申請符合被授予專利權的條件,但申請人已經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獲得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權時,不采取直接將該發明專利申請駁回的做法,而是通知申請人在實用新型專利權和發明專利權之間任擇其一。這是考慮到我國的具體國情和申請人的客觀需要而制定的。因為我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對發明專利申請實行早期公開延遲審查制,而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需要較長的時間。有些申請人既希望獲得較長的專利保護期限,又希望能夠盡快地獲得專利權,因此常常采取就同一發明創造同時或者先后申請一項發明專利和一項實用新型專利的做法。這樣做既堅持了禁止重復授權的原則,同時又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比較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 - 03
專利申請人為單位,設計人不屬于該單位時,是否需要轉讓證明或其他文件?設計人屬于該單位人時又該如何?
申請人(個人)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可以為不同的人。因此,當設計人不屬于該單位時,不需要轉讓證明或其他文件。當設計人屬于該單位人時,根據《專利法》第六條的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特別提示
若想了解更多資訊都可以訪問呱呱知道網(http://zhidao.zhiguagua.com/),知呱呱為您提供免費的查詢,希望能幫助到各位。
聲明:本篇經驗系酷知網「www.coozhi.com」原創,轉載請注明出處。
詞條內容僅供參考,如果您需要解決具體問題
(尤其在法律、醫學等領域),建議您咨詢相關領域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