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怎么證明
對于已經參加工作的社會人員而言,報考2018年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相關證明如何提供是個很頭疼的問題。為更好的幫助廣大考生報考,我查看了2018年國的考試公告,給大家科普一下。希望對你有一些幫助。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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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屬于基層工作經歷?
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 02
基層工作經歷如何證明?
對于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來說,在政審的時候,必須提供工作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的方法有很多種,優先推薦的是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則需要有原單位開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當然必須要有單位簽章。中間更換單位,工作經歷可以累計的,還需要提供多個單位的勞動合同或書面證明。社會人員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書面同意書及蓋章。有些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考生,需要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以上就是基層工作經歷的辦理方法 - 03
當你辦理工作證明有困難怎么辦?
很多在職人員都會有這樣的顧慮,如果單位知道我考了公務員,可能會影響以后在公司的發展,或者會使領導印象不好等等,讓考生處于一個兩難的情形中。遇有這種情況,可以和招考單位協商,等面試通過后再提供相關證明,這樣的話,倘若面試失敗,工作證明也就免了。我可真是個小機靈鬼 - 04
基本就這些問題了,希望對大家能有幫助,然后在此祝愿2018年公務員考試大家都能如意圓夢
特別提示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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