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改革后有哪些變化
大家都知道2017年是司法考試的最后一年,從2018年就變成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2018年2月5日,司法部發布了“司法部關于征求對《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考試形式和報名條件都有所變化。下面小編就來講講18年法考的變化吧。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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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發布了“《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雖然說是意見稿,但只要不是出什么特殊情況,大概率就是最后版本。小編是參照這個意見稿給出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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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名稱由以前的“司考”變為了“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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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也有所變化。對學生來說,今年大三法本依舊可以考。但是18年以后入學的學生,大三報考可能就會受到限制了,即要等到畢業后才可以報考,非法本從事法律相關工作三年才可以報考。詳情參見意見稿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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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生效前已經入學或者取得學歷可以考,包括法本、非法本、非全日制。這就是所謂的“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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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試形式方面也有所不同。考試變為一年兩考,分為主觀題卷一次,客觀題卷一次,客觀卷合格才能考主觀卷,客觀卷成績兩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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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重考查案例分析的能力,考查案例的題目將增多,客觀題、主觀題都可能以案例的形式來引入。加大實踐性、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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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用三大本作為官方教材,而是用馬工程系列教材。
特別提示
祝大家法考都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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