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11-2007))相關規定,綜合布線系統水平纜線與建筑物主干纜線及
根據《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11-2007))相關規定,綜合布線系統水平纜線與建筑物主干纜線及建筑群主干纜線之和所構成信道的總長度不應大于 (57) M.A.90 B.100 C.650 D.2000
正確答案:D要點解析:《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11-2007))第3.3節“纜線長度劃分”的第l款條文規定:綜合布線系統水平纜線與建筑物主干纜線及建筑群主干纜線之和所構成信道的總長度應不大于2000m。另外,配線子系統信道的最大長度應不大于100m。工作區設備纜線、電信問配線設備的跳線和設備纜線之和應不大于10m,當大于lom時,水平纜線長度(90m)應適當減少。樓層配線設備(FD)跳線、設備纜線及工作區設備纜線各自的長度應不大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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