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100萬元,于2011年1月1日到期未能償還,乙銀行亦一直
2021-07-13
問題:
[單選] 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100萬元,于2011年1月1日到期未能償還,乙銀行亦一直未向甲公司主張權利;2012年6月1日乙銀行所在地發生洪水,影響期間2個月。乙銀行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 )。
A . 2013年1月1日
B . 2013年2月1日
C . 2013年3月1日
D . 2013年4月1日
正確答案:B
參考解析:(1)借款合同糾紛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2)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以前發生權利行使障礙,至最后6個月時尚未消除,則應從最后6個月開始時起中止時效期間,直至該障礙消除;在本題中,訴訟時效期間自2012年7月1日中止,2012年8月1日障礙消除時恢復計算,中止時間為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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