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淼機械制造廠屬于小型微利企業,2012年度利潤總額為23萬元,經稅務機關審
2021-07-13
問題:
[單選] 鑫淼機械制造廠屬于小型微利企業,2012年度利潤總額為23萬元,經稅務機關審查發現:(1)由于合同違約,支付違約金3萬元,還支付稅收滯納金1萬元,均已作為營業外支出列支;(2)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總額30萬元,,其中有一位殘疾人的工資總額為2.4萬元。則該企業201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是( )萬元。
A . 4.32
B . 4.6
C . 4.92
D . 5.4
正確答案:A
參考解析:【正確答案】A【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稅前可以扣除的項目。支付的違約金可以在稅前扣除,但稅收滯納金是禁止稅前扣除的,因此要調增1萬元。殘疾人工資可以加計扣除,因此調減2.4萬元。 則應納稅所得額=23+1-2.4=21.6(萬元) 2012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額=21.6×20%=4.32(萬元)。(2013年教材P38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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