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項目合計;
2021-04-25
計算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項目合計;
正確答案:×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金額=400+400×3%=412(萬元) 開發成本=1600(萬元) 開發費用=80+(412+1600)×5%=180.6(萬元) 5600×5%×(1+7%+3%)=308(萬元) 準予扣除項目合計=412+1600+180.60+308+(412+1600)×20%=29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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