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年2月1日,甲建筑公司(本題下稱“甲公司”)與乙房地產開發(fā)商(本題下稱“乙公司”)簽訂了一份住
20*6年2月1日,甲建筑公司(本題下稱“甲公司”)與乙房地產開發(fā)商(本題下稱“乙公司”)簽訂了一份住宅建造合同,合同總價款為12000萬元,建造期限2年,乙公司于開工時預付20%的合同價款。甲公司于20*6年3月1日開工建設,估計工程總成本為10000萬元。至20*6年12月31日,甲公司實際發(fā)生成本5000萬元。由于建筑材料價格上漲,甲公司預計完成合同尚需發(fā)生成本7500萬元。為此,甲公司于20*6年12月31日要求增加合同價款600萬元,但未能與乙公司達成一致意見。
20*7年6月,乙公司決定將原規(guī)劃的普通住宅升級為高檔住宅,與甲公司協(xié)商一致,增加合同價款2000萬元。20*7年度,甲公司實際發(fā)生成本7150萬元,年底預計完成合同尚需發(fā)生1350萬元。
20*8年2月底,工程按時完工,甲公司累計實際發(fā)生工程成本13550萬元。
假定:(1)該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甲公司采用累計實際發(fā)生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完工進度;(2)甲公司20*6年度的財務報表于20*7年1月10日對外提供,此時仍未就增加合同價款事宜與乙公司達成一致意見。
要求:
計算甲公司20*6年至20*8年應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費用,并編制甲公司與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以及計提和轉回合同預計損失相關的會計分錄。
正確答案:參考 (1)20×6年完工進度=5000/(5000+7500)×100%=40% 20×6年應確認的合同收入=12000×40%=4800萬元 20×6年應確認的合同費用=(5000+7500)×40%=5000萬元 20×6年應確認的合同毛利=4800-5000=-200萬元。 20×6年末應確認的合同預計損失=(12500-12000)×(1-40%)=300萬元。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5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48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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