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刑歷史是怎樣的呢?關于水刑10個可怕的事實
關于水刑10個可怕的事實
1、非法行為;
水刑的非法性并沒有阻止那些凌駕于法律之上的人。據報道,早在2018年8月,英格蘭就有警察和軍隊使用水刑,當時有指控稱,有兩名皇家軍警學員對一名士兵施行了水刑。
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提出了一個所謂的“需要”以恢復酷刑,那就是用以打擊恐怖主義。即使有巨大的丑聞的布什政府在海外和美國都使用了水刑。
2、內臟損傷;
除了掙扎造成的傷害外,水刑還可以導致腦損傷,因為在施行的時候人會缺氧和肺損傷。一個人的經歷是,當他的嘴被審訊者的手堵住時,水沖入鼻子。當受害者不能再屏住呼吸時,他吸了口氣,水進入了他的肺,他說他忍受的折磨比傳統的水刑技術還恐怖。一種較不常見的水刑方法是強迫水進入人的胃,這會引起劇烈的疼痛。如果水刑時間足夠長,即使沒有水到達他們的肺部,受害者也會死亡。
3、水刑的感覺;
拉蒙·納瓦羅是一名日本戰犯,曾經遭受過水刑。在1947年對他的審判中,詳細描述了酷刑對他的影響。他說,這并不痛苦,“但一個人會失去知覺,就像溺水一樣。”
4、失去意識;
當有人溺水時,他們保持清醒直到最后一刻,當他們失去知覺時,由于缺氧會導致血流。然而,有了水刑,意識的喪失可能會一次又一次地發生。伴隨著溺水的感覺而來的痛苦的恐懼。你能想象那是什么感覺嗎?
5、水刑的施行;
在一個典型的水刑場景中,一個人被放置在一個可以調整的表面上,這樣他們的頭就比腳稍微低一些,使他們以15到20度的角度傾斜,這樣水很容易撒在臉上。他們被綁在一起,通常是用帶子,或者有時被幾個人簡單地按住。正如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以來所做的那樣,通常會在受害者的臉上放置一塊抹布,以保持水的附著。
然后,水被倒在抹布上,或直接注入受害者的喉嚨和鼻子,這會迅速剝奪受害者的氧氣,并開始模擬出一種永無止境的感覺,就好比一直在溺水的過程中。在臉上使用一塊布或塑料,本質上是單向閥,允許呼氣,但防止吸入。
6、合法性;
根據1929年的“日內瓦公約”以及1949年,水刑正式成為一種戰爭罪,其從業人員成為戰犯。從一開始,水刑就有了非常艱難的歷史。它的使用經常引起公眾的抗議,重申其作為一種可怕的酷刑方法的地位,這是一種不應被使用的酷刑方法。
7、越南水刑;
菲律賓不會是亞洲戰爭期間最后一次使用水刑,美國也不會是停止使用水刑的國家。越戰就重新上演了這一幕幕,1968年1月21日的頭版圖片顯示,美國士兵正在對越南士兵施以水刑。照片中的士兵正在表演酷刑,后來被送上了軍事法庭。這種折磨是如此可怕,水刑是種殘忍和不尋常的懲罰,讓這個國家的人深入人心吧。
8、菲律賓水刑;
水刑竟然有一天會到達菲律賓,早在1902年,在菲律賓和美國戰爭期間,美國就開始對菲律賓士兵施以水刑。那一年的雜志封面刊登了駐扎在菲律賓的美國士兵折磨人民的故事。水刑是一種可怕的酷刑形式,它引起了轟動,人們對水刑的使用感到震驚和憤慨。
西奧多·羅斯福總統將向美國陸軍司令發出電報,敦促他制止這種被認為是殘忍和不尋常懲罰的做法。格羅弗·克林特中尉公開評論酷刑的形式:“一個人遭受巨大的痛苦,這是毫無疑問的。他的痛苦一定比一個溺水但不能淹死的人更加痛苦。“
9、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水刑;
在人類歷史的浩瀚文學中,除了西班牙宗教法庭之外,還有誰會首先求助于尋找有關水刑(或任何酷刑方法,真的)的信息?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以極佳的設計和精心設計的設備來折磨人。早在1800年,水刑就已經開始被認為是一種殘忍、不尋常和可怕的折磨方式,教會、軍隊或政府絕不能使用這種酷刑,因為這種酷刑的性質既可怕又令人厭惡。
10、水刑歷史悠久。
水刑有著豐富的歷史,有著更廣泛的類別。如果我們把水刑僅僅定義為強迫水進入一個人的嘴里或鼻子造成溺水的感覺,那么許多方式都可以被認為是水刑。然而,現代的演繹更加可怕,將水倒在頭上、嘴里和鼻子上,讓人產生一種無止境的溺水感。水刑最早記錄于14世紀。[
結語:看完上述小編為大家盤點的關于水刑10個可怕的事實,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吧!水刑作為一種古老的刑罰,對人來說那種痛苦是無法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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