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重點:公司法人財產權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重點:公司法人財產權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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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財產權
1.法人財產權
法人財產權是指公司擁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法人財產,并依法對財產行使占有、使用、受益、處分的權利。在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投資,或者占用、支配公司的法人財產。
2.擔保的限制
《公司法》對公司形式法人財產權的限制性規定
(1)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其規定的限額。
(2)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3)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多選題】根據《公司法》,關于公司提供擔保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公司可以對外提供擔保,但不可以為本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
B.董事會、股東會均有權決定公司對外提供擔保事宜
C.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提供擔保的"數額作出限制性規定
D.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可以決定為本公司股東提供擔保,但是具體事項表決時需由公司半數以上股東同意才能通過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受公司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對該擔保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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