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駕照報名須知
考駕照報名須知
我國對駕駛證的定義為: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學習,掌握了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后,經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考駕照報名須知的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哪些情況不允許報考駕照?
【資料圖】
1. 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2. 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性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3.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5. 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體檢項目有哪些?
1. 身高: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5厘米以上。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0厘米以上,這是學車體檢第一步。
2. 視力: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
3. 辨色力:無紅綠色盲。實際在學車體檢內容中與視力相符。
4. 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
5. 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
6. 下肢:運動功能正常。申請駕駛手動擋汽車,下肢不等長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請駕駛自動擋汽車,右下肢應當健全。
7. 軀干、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色盲/色弱能否報駕駛員考試?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對于申請駕駛證者的身體條件規定中,申請者的辨色力不能為紅綠色盲,而對于紅綠色弱則無限制。
駕考體檢通常采用”假同色圖”的方法檢測色盲色弱。”假同色圖”通常稱為色盲本,它是利用色調深淺程度相同而顏色不同的點組成數字或圖形,在自然光線下距離0.5m處識讀。檢查時色盲本應放正,每一圖不得超過5秒。色覺障礙者辨認困難,讀錯或不能讀出,可按照色盲表規定確認屬于何種色覺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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